银泪幽痕

银泪幽痕



那张看不见的网:性别对立时代的信任、权利与重建

Argenteae Lacrimae · 2026-07-26 · 43浏览 · 默认分类


在开始阅读前,请你花几分钟先看一下这条视频。

https://www.douyin.com/video/7666306120679542035

过去几年里,我越来越频繁地感受到一种困惑。这种困惑不是针对某一条具体的新闻,也不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人。它针对的是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社会心理状态:我周围越来越多受过良好教育的、理应具备思辨能力的年轻人——有男有女——开始使用一套极为简化、极为极端的话语来谈论性别问题。这套话语在逻辑上常常经不起推敲,但它同时具有一种奇异的传播力和说服力。它能让人在几秒钟之内就完成站队,在几分钟之内就完成对另一个性别群体的整体性审判,在一次转发中就完成从“讨论问题”到“宣告敌人”的质变。

这篇文章不是一篇站队的文章。我无意把男人说成受害者,也无意把女人说成加害者,更不打算把自己包装成全无立场的“理中客”。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反复提醒自己一件事:不要着急给答案。先看,先想。

一、撕裂的纹理

当代中国的性别话语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裂变。这场裂变的表征散布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社交媒体的热搜榜单上,性别议题几乎每周都会以不同的面目出现。短视频平台上,两性之间的互相指责被剪辑成十几秒的情绪炸弹;朋友圈里,一篇关于婚姻中“隐形家务”的爆款文章可以在一夜之间引发无数人的转发和站队;而在每一个评论区的深处,都潜藏着那些最激烈、最不可调和的声音——它们互相攻击,互相诅咒,互相否定对方作为“正常人”的基本资格。

这场裂变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它并非一场双方势均力敌的辩论,而是一场双方都在对“自己想象中的对方”进行攻击的战争。相当一部分女性在网络上谈论“男性”时,谈论的不是某一个或某一类男人,而是一个抽象的、同质化的、本质上具有威胁性的群体。“男人都是潜在强奸犯”“男人靠不住”“不婚不育保平安”——这些表述在网络上获得了巨大的传播量,也构成了某种不言自明的“政治正确”。与此同时,相当一部分男性在谈论“女权”时,谈论的也不是某一套具体的理论主张或政策诉求,而是一个被高度简化的标签——“女拳”——用来涵盖一切让他们感到不舒服的女性表达。

在这种话语结构中,个案的极端性被持续放大,群体的复杂性被持续压缩。一个男性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几亿没有参与犯罪的普通男性就要为此接受某种集体道德审判。一个女性在婚姻中做出了不忠的行为,就会被拿来当作“所有女人都不可信”的证据。群体之间的互相妖魔化,在算法的加持下形成了一个自我强化的恶性循环:越是极端的声音越容易被传播,越被传播就越显得像是“主流意见”,越像主流意见就越能吸引更多的人站队,越站队就越极端。

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如果我们把目光从热搜榜单上移开,从短视频的评论区移开,从那些最尖锐的争吵中移开,去观察真实世界中的男女关系——写字楼里一起加班到深夜的男同事和女同事,医院里一起值夜班的男医生和女护士,学校里一起准备考试的同班同学,家庭里一起为房贷发愁的丈夫和妻子,凌晨两点在街头擦肩而过的女骑手和男路人——我们会发现,真实世界中的性别关系,与网络空间中的性别战争,几乎生活在两个平行宇宙里。

这并不是说现实中没有问题。问题是真实存在的:职场中的隐性性别歧视,家庭暴力,性骚扰,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在基层被侵蚀,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的实际影响——这些都是需要正视和解决的困难。但问题的真实存在,不能推导出“两性之间正在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这个结论。问题的存在需要具体分析、具体解决,而不是被放大为一套“所有男性都是压迫者、所有女性都是被压迫者”的宏大叙事。把复杂问题简化为敌我对立,既无助于理解问题,也无助于解决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在真实世界中两性之间的合作与共处仍然是主流的同时,网络空间中的性别战争却愈演愈烈?为什么在越来越多的女性拥有前所未有的教育机会、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的今天,“女性被系统性压迫”的叙事反而获得了更大的市场?为什么在法律框架对性别平等的保障力度持续加强的背景下,两性之间的信任反而在下降?

这些问题的答案,不能从单一维度去寻找。它们涉及一个更根本的结构性问题:权利与责任的关系在当代性别话语中被系统性扭曲了。

二、权利与责任的解体

1864年,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写下了一句话:“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话后来成为法学和政治学的基本共识,它深刻指出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对应性与不可分割性:权利与义务从来不是彼此孤立的,它们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在概念上互相定义,在社会功能上互相支撑。二者是相辅相成、对等平衡的。

从法学的视角看,权利与义务之间至少存在着对应、对等和互补三层关系。

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每一项法律权利都对应着相应的法律义务——我享有生命权,意味着他人负有不得侵害我生命的义务;我享有财产权,意味着他人负有不得侵犯我财产的义务。反过来,我也对他人负有同样的义务。权利的实现,依赖于所有相关方对自身义务的履行,若仅是一方单方面的索取,就不可能维持一种稳定的关系。

放到社会生活的层面,权利与义务又呈现出对等关系。如果一部分人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成本就必然被转移给另一部分人。这种单向分配的长期固化,不仅会造成实质性的不公,还会持续侵蚀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意愿。历史上的奴隶制和等级制,正是通过把权利与义务按身份血统进行割裂来维持其运转——而它们的不正义之处,恰恰在于这种割裂本身。

从功能上看,权利与义务相互支撑。权利为个体提供行动空间,义务则提供秩序和安全的保障。没有人履行义务,权利就变成一纸空文;缺乏权利的保障,义务就可能沦为纯粹的压迫。现代法治社会之所以区别于传统专制社会,一个核心标志就在于它为义务的设定划定了目的约束:义务的设定应当服务于对正当权利的保护,而不能只讲服从,更不能把某种身份天然等同于牺牲。但反过来,如果为了扩张权利而取消维持秩序所必需的基本义务,权利也终将失去兑现的条件。

理解了权利与义务之间的这种结构性关系,我们就可以重新审视一个问题:在当代性别话语中,“安全”到底被理解成了什么?

网络空间中的流行叙事倾向于把“女性的安全”理解为女性单方面享有的、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的“天赋权利”。按照这种理解,女性天然地“应该”感到安全;如果女性没有感到安全,那就是社会(更具体地说,是男性群体)的问题。这种理解在情感上是可以共情的——安全确实应该是一种基本权利,但它在理论上是不完整的。

安全不是一种可以脱离社会条件而独立存在的抽象权利,安全是一种公共品。在经济学中,公共品被定义为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或服务——你无法阻止任何人享用它,一个人的享用也不会减少其他人的享用。国防、治安、法律秩序、清洁的空气,都是典型的公共品。公共品的一个根本特征在于:它的供给依赖于共同体成员的普遍合作,但它的享用并不以个人的直接贡献为前提。一个人即便一生都在逃税,也照样享受国防和治安的保护;一个人即便从来不遵守公共道德,也照样享受他人遵守道德所带来的文明环境。
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公共品不需要有人付出成本,更不意味着它可以被无限透支。

社会治安作为一种公共品,其成本由谁承担?国家机器当然承担了一部分——警察、法院、监狱、监控系统,这些靠税收维持的暴力机构和司法机构构成了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但国家机器不可能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在没有警察站岗的巷道里,在摄像头照不到的拐角处,在暴力发生的瞬间和警察赶来的十分钟之间,社会治安的实际维护靠的是什么?

靠的是社会成员普遍的自我约束。靠的是绝大多数人——尤其是那些拥有体力优势的人“不作恶”的道德共识。靠的是恶行发生时旁观者愿意介入的勇气,以及更根本的,日常生活中数以亿计的普通人愿意接受规则约束、愿意克制本能冲动、愿意在最微小的层面上不去成为那个破坏秩序的人。

深夜送外卖的女骑手,敢在凌晨两点独自穿过城中村,不是因为警察会从天而降,而是因为在她的生活经验里,经过成百上千次的实践验证,她相信——那些擦肩而过的陌生男性,大概率不会伤害她。这种“相信”,不是对男性的恩赐,不是对“绅士风度”的天真期待。它只是一种基于大量重复经验的理性预期。而这种预期的成立,依赖于数以亿计的普通男性,在日复一日的日常生活中,做出的那个最简单的选择:什么都不做。

不骚扰。不跟踪。不施暴。不在看见弱者被欺凌时,加入施暴者的行列。

这些普通男性是谁?是加班到深夜、走在回家路上的程序员;是在工地干了一天体力活、浑身汗味的农民工;是骑共享单车回家的代驾司机;是刚刚下夜班的工厂工人;是城中村里,坐在路边吃夜宵的租客。他们没有穿警服,没有拿工资,没有任何人有资格要求他们必须承担什么。他们的存在本身——以及他们“什么都不做”的选择——就构成了那张安全网。

现在的问题是:这张网正在被撕扯。

撕扯它的力量来自很多方向。但其中一个关键的方向,就是当代性别话语中权利与责任的系统性失衡。

在当下的网络话语中,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模式:

谈权利的时候,要的是绝对平等——男性享有的,女性也必须享有;男性能做的,女性也必须能做。

谈义务的时候,要的却是差异化对待——女性是弱势群体需要特殊照顾,危险时刻男性必须挺身而出,体力活男同事应该主动分担,买房买车养家仍然是男性的天职。

这种不对称,不是某一个具体女性的个人选择,而是一种在社交媒体上被广泛传播、被普遍认可、被不断复制的话语模式。

举几个日常的例子。搬重物是一个被反复讨论的场景。在许多女性的网络表达中,“绅士风度”被批判为父权制的残余,是把女性当作弱者的歧视性行为;男人主动帮女人提东西,被解读为“爹味”和“自作多情的保护欲”。但与此同时,在现实的办公室场景中,换桶装水、搬箱子、搬书,火车上放行李,遇到需要出力气的活——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默认的还是找男性同事或男性路人帮忙。网络上批判绅士风度,线下享受绅士服务——这种分裂被一些男性戏谑为“君子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但玩笑背后隐藏的是一种真实的不适感。

见义勇为是另一个更尖锐的例子。当女性在公共场合遭受骚扰或攻击时,社会舆论毫不犹豫地默认周围的男性应该挺身而出。如果有男性在场却没有出手,他往往会受到舆论的强烈谴责——被骂“不是男人”“懦夫”“冷血”。但当一个男性真的出手之后,他可能面临什么?可能被歹徒打伤甚至打死,可能在拉扯过程中被误判为互殴,可能在制服歹徒后因为“防卫过当”而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还可能被他所帮助的女性反咬一口——“谁让你碰我的?”“你是不是也想占我便宜?”

赵宇案把这种困境具体地摆在了公众面前。2018年12月26日,福州的赵宇在出租屋里听到楼下有人呼救,下楼看到一名女子正被一名男子殴打。他上前拉开施暴者,在拉扯中踩到了对方腹部。事后鉴定,施暴者内脏伤残达到重伤二级。赵宇先是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随后又被以防卫过当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直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介入——2019年3月1日,检察机关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同年3月19日,福州警方给赵宇送去了编号“2019001”的见义勇为确认证书。

赵宇是幸运的。最高检替他撑了腰。但在被刑拘的那十四天里,在他被移送审查起诉的那几个月里,在他被舆论反复审视的那段时间里,他有没有某一个瞬间后悔过?后悔自己那天下了楼?后悔自己多管了闲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条被称为“好人法”的条款,最早出现在2017年的《民法总则》中,后来被完整延续到202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目的就是免除善意施救者的后顾之忧。但法律的规定是一回事,现实中的风险是另一回事。法律可以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却免除不了一个普通人被刑拘的恐惧,免除不了诉讼过程中的时间成本和精神折磨,免除不了被网暴的风险,免除不了被反咬一口的可能性。

当一个社会一边无限制地抬高普通男性介入陌生人冲突的成本,一边又继续把他们的挺身而出当作一种免费的公共服务来消费时,它实际上是在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它在系统性地消耗一种不可再生的社会资源。善意不是永动机。责任感不是凭空产生的。当一个群体长期被灌输“你的保护欲是冒犯,你的介入是越界,你的身份本身就是危险”的信息时,那个群体中的个体所能做出的最理性的选择,就是后退。

你们不是说不需要男人保护吗?行,那我不管了。你们不是说男人靠近就是威胁吗?行,那我远离。

在一个重复博弈中,采取合作策略(释放善意、伸出援手、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对方会给予积极的回应,至少不会恩将仇报。如果善意被系统性解读为恶意,如果帮助可能换来讹诈和反噬,那么停止合作就不是道德败坏,而是自保。

当足够多的男性做出了这个“理性选择”时,那张安全网上的破洞就会越来越多。

三、当指控成为武器

权利与责任的失衡不仅体现在日常互动中,当指控本身变成了一种武器,当“受害者”身份成为道德制高点时,法律程序中最基本的公平原则就可能被悬置。

2020年11月,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小慧君”(本名刘某慧)在网络上发布视频,声泪俱下地控诉自己被MCN公司老板孙灏羽性骚扰。她在那段视频中说了一句话,后来被无数人引用:“女性不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这句话在当时引发了巨大的舆论同情,孙灏羽的公司因此倒闭,他个人遭受了长达数年的网络暴力。

2022年6月,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刘某慧指控的性骚扰一事为虚构。法院查明,刘某慧与另一名网红姚某杰为了实现“低成本解约”的目的,共同策划了这场诬告。2023年5月,刘某慧的多个平台账号被封禁。2025年4月,最新裁决显示刘某慧被判赔偿近六十六万元。

但孙灏羽的公司已经倒闭了。那几年里他所遭受的一切——那些辱骂、诅咒、死亡威胁,那些被毁掉的商业合作,那些无法入睡的夜晚——是金钱无法计算的,也是任何一纸判决无法撤销的。而当“女性不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这句话被证伪之后,真正受到连带伤害的,是未来那些鼓起勇气站出来的、真正遭受过侵害的女性。当一个谎言被拆穿,怀疑的阴影不会只落在说谎者身上,它会扩散到所有提出类似指控的人身上。“狼来了”的代价,从来不只是由喊狼的人来承担的。

2023年6月7日,广州地铁八号线上,四川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张某怀疑一名五十六岁的男子邓某偷拍自己。她要求对方打开手机相册供其检查,检查之后发现没有任何偷拍照片。如果事情到此为止,这便是一场普通的误会。但张某在未发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仍然将邓某的视频发布到微博,将其描述为“猥琐老头”,声称其“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

她在微博上写了一句话,这句话的逻辑陷阱后来被反复讨论:“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如果大叔辩解,那就是做贼心虚;如果大叔沉默,那就是默认有罪。一个清白的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被放置在一个无论如何都无法自证清白的境地。2023年6月21日,四川大学发布通报:给予张某留校察看处分和留党察看处分。但一个名校研究生在百万粉丝面前对一个普通打工者实施的公开羞辱,已经无法撤回。

更令人难以平静的是最近才浮出水面的一桩案件。2024年6月,广东清远一名十六岁的少女周晓艺,因为不满父亲周大明的严格管教——父亲阻止她半夜外出、阻止她去酒吧打工、阻止她带男友回家——在表妹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警,声称自己被父亲长期性侵和猥亵。
警方对床垫、床单等物证进行了DNA鉴定,均未发现与周大明相关的生物物证。但在“非亲历不可知”这一所谓的经验法则之下,检方仍然提起了公诉。2025年8月5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周大明无期徒刑。

2026年4月15日,二审在广东省高级法院开庭。已经年满十八岁的周晓艺当庭翻供,承认所有指控均为捏造。她在给法官的亲笔信中写道:“我愿意承担我所犯下的所有过错。”她解释说,诬告的动机是“想脱离家庭管束”。女孩的母亲证实,女儿2023年确诊抑郁症和焦虑症,初中开始就有抽烟喝酒泡吧的行为。

截至目前,二审尚未宣判。

一个无辜的父亲,在亲生女儿的诬告之下,在没有物证支持的情况下,被一审判处了无期徒刑。如果女儿不是在二审中翻供,他是不是就要在监狱里度过余生?从2024年6月被刑拘到2026年4月女儿翻供,在这将近两年的羁押期间里,这个被自己的亲生骨肉置之死地的父亲经历了什么——恐怕没有人能真正想象。

这些案例不是孤立的极端事件。它们共同指向一个深层的制度性困境:在“保护性侵受害者”这一无法反驳的道德压力之下,举证责任被悄无声息地倒置了。被指控者——而不是指控者——在实际上被要求证明自己的清白。而“证明自己没做过某事”在逻辑上本身就极为困难,在私密空间中更是几乎不可能。

现代法律有两个最根本的原则。一个是“谁主张谁举证”——提出指控的人有责任提供证据。另一个是“无罪推定”——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有罪之前,每个人都是清白的。这两条原则不是为了保护罪犯而设计的——虽然它们在某些情况下确实会让有罪的人逃脱惩罚。它们被设计出来,是为了防止国家暴力机器的失控。因为一旦这个机器认定“宁可错判也不能放过”,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牺牲品,无论男女。

在此有必要对“非亲历不可知”这一经验法则稍作延伸。该法则之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隐蔽的破坏力,根源于两个层面的逻辑谬误。
其一,它从根本上否认了指控者认知能力可能存在缺陷——记忆偏差、视角局限、主观偏见、利害关系、外界干扰,乃至精神病理因素导致的幻觉——而将指控者的陈述默认为一种不容置疑的客观真实。这种预设不仅在认识论上是幼稚的,在法律上更是危险的:它将言辞证据的证明力提升到了几乎不容反驳的高度,实质上架空了证据裁判原则。

其二,它将审判者抬到了一个超越凡人的位置,仿佛审判者仅凭对言辞的聆听与感知,便能穿透人心的迷雾、直抵不可知的真相。这种对裁判者“心证”能力的神化,恰恰忽视了人性本身的局限。而“无罪推定”原则之所以被确立为现代刑事法治不可动摇的基石,其根本逻辑起点正在于此:审判者并非全知全能的神灵,审判者同样是人,同样具有爱恨情仇,同样存在不可回避的主观倾向与认知边界。正因如此,法律必须通过严格的程序正义: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证据不足时疑罪从无、保障被追诉人的程序性权利——为审判者的主观判断设下一道制度性的闸门,不允许个人的好恶、情感的共鸣或舆论的压力替代证据的裁判。

一个公正的社会必须同时做到两件事:认真对待每一次性骚扰和性暴力的指控,为受害者提供畅通的求助渠道和有力的法律保护;与此同时,坚定不移地坚持无罪推定和证据裁判原则,保障被指控者的合法权利,让诬告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代价。这两件事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它们缺一不可。

四、亲密关系的裂缝

如果说诬告破坏的是公共空间中两性之间的信任,那么婚姻领域中的某些现象,则触及了亲密关系最深处的根基。

2025年1月,一段仅七分半钟的线上离婚庭审视频引爆了中文互联网。原告燕冬萍用了足足七分钟的时间,条理清晰、语气坚定地控诉丈夫盛祝宝在婚姻中的种种“不作为”——不给家里寄钱,不管孩子学习,对家庭没有责任感。在整个陈述过程中,盛祝宝数次试图开口回应,但每一次都被燕冬萍打断——或是被更高的声调压过,或是被新一轮的哭泣与控诉堵回。七分钟的时间里,他未能完整说出哪怕一句话。她的陈述起初令无数网友心生同情。

然后盛祝宝终于开口了,只说了一句话。

他用一种夹杂着无尽疲倦与悲凉的语气,含着泪说道:“我在北京5年,每个月给你转8000。”

一个在北京打工的男人,五年如一日,每个月把八千块钱寄回家。一年九万六,五年四十八万。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不是一笔小数目。这笔钱意味着他在北京吃的那些最便宜的盒饭,住的那些最简陋的工棚,放弃的那些本可以改善自己生活的消费。而在他妻子的七分钟控诉里,这笔钱被完全抹去了,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更令人心头发凉的是庭审结束时的画面。法官宣判离婚生效,燕冬萍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和唯一的一辆红旗轿车,盛祝宝净身出户。燕冬萍侧身对着镜头,露出了一个后来被反复讨论的表情。那笔四十八万元的血汗钱,没有进行任何财产分割。

再看陈志显。2007年12月,江西德兴男子陈志显与余华经媒人介绍结婚。此后十六年,三个女儿相继出生。2022年3月,陈志显发现妻子出轨。他最初还抱着让妻子回归家庭的希望,但2022年4月的DNA鉴定显示,小女儿不是他亲生的。更残酷的打击接踵而至——大女儿和二女儿的鉴定结果逐一出来:三个孩子,没有一个是他的亲生骨肉。

2022年5月,余华和第三者吴某某用闪光雷和冲天炮点燃了陈志显的住宅作为报复。陈志显的父亲因此出现应激性障碍。2023年12月28日,该案在德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志显在庭上还提交了新证据:余华于2022年11月生下了第四个孩子,陪产人的签名是“陈杰显”——实际上是第三者吴某某冒充陈志显的名字签署的。第四个孩子,同样不是陈志显亲生的。

2024年春节前,经法院调解,陈志显与余华离婚。余华支付了赔偿款,净身出户。陈志显在2024年3月发视频说“一切重新开始”。但十六年的青春、十六年的感情付出、十六年对三个孩子视若己出的父爱——这些,是一笔赔偿款能“赔偿”的吗?

陈志显的遭遇之所以引发如此广泛的共情,是因为它触及了一个在当代婚姻中越来越普遍的焦虑:如果连枕边人都不能信,你还能信谁?

再来看彩礼问题。彩礼本是中国传统婚嫁习俗的一部分。在传统社会中,彩礼和嫁妆共同构成了对新婚家庭的经济支持,同时也对应着一整套明确的权责关系:女方婚后通常从夫居,承担主要的家务和育儿责任。这套体系以男女不平等为底色,但在其自身的逻辑框架内具有某种自洽性——付出与回报之间有着虽不公道但至少可预期的对应关系。

当代的问题在于:传统彩礼中的权利义务对应关系已经被打破了,但彩礼这个给付行为本身不仅没有被弱化,反而在很多地方愈演愈烈。一部分女性及其家庭,在要求现代权利——独立人格、平等就业、身体自主——的同时,完整保留了索要传统高额彩礼的诉求;而传统彩礼所对应的那些女性义务——操持家务、生儿育女、孝敬公婆——则被批判为“封建糟粕”予以抛弃。等到讨论离婚财产分割,彩礼和嫁妆的去向又直接关系到家庭财产的公平处理。这种操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权利要现代的,义务要传统的——两头占。

最高人民法院注意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2023年11月13日,最高法审判委员会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原则,规定了未领结婚证但共同生活情形下的返还比例,以及“闪婚闪离”等情形的处理方式。它拒绝一刀切,提醒人们:婚姻中的公平只能在具体事实中衡量。

但法律的救济总是事后的。对于一个已经背负了巨额彩礼债务、最终人财两空的普通家庭来说,即使法院最终判决返还部分彩礼,付出的时间、金钱和情感代价也已经无法挽回了。对一个被虚假指控摧毁了声誉的人来说,哪怕法院最终还了他清白,那些被毁掉的日子也不会重来。法律可以在事后纠偏,但它无法倒流时间。

我看到过一位年轻女性在社交媒体上评论婚礼时写道:“我真的很难理解,为什么有人可以那么笃定地说出‘这辈子只结一次婚’。这话说得也太满了吧。”

表面上看,这是在表达“理性”——承认未来的不确定性,拒绝盲目的承诺。但仔细想下去,其中蕴含的是一种更为深刻的观念转变:婚姻从一种需要双方共同捍卫的盟约,变成了一种可以随时根据个人感受调整的临时安排。在传统婚姻观念中,“这辈子只结一次婚”不是一个对未来的预测——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而是一种对婚姻关系的承诺。承诺本身并不保证未来不会发生变故,但承诺构成了婚姻稳定性所依赖的那个基础。而在这位女性的逻辑里,承诺本身被解构了:既然未来不确定,那么任何关于“永远”的承诺都是不可信的。这种思路将“不确定性”从一种需要共同克服的外部条件,变成了解除承诺道德约束力的理由。婚姻从“我选择与你一起面对不确定性”,变成了“只要不确定性出现,我就选择退出”。

当承诺被消解,婚姻中最本质的那个元素——相互托底的信任——就无从谈起。没有承诺就没有信任,没有信任就没有安全感,没有安全感就没有真正的情感连接。剩下的,只有两个人在同一屋檐下小心翼翼地计算各自的投入产出比。

这不是对任何具体个人的指责。这是对一个时代情绪的观察。当“理性计算”取代了“相互承诺”成为亲密关系的默认模式时,真正被掏空的不是某一个具体的婚姻,而是“婚姻”这个制度在年轻一代心中的位置。而当婚姻不再被看作一个需要共同维系的承诺,而是被看作一个随时可以单方面解约的合同时,那些最脆弱的人——孩子,以及在经济和社会资源上处于弱势的那一方——往往成为代价的最终承担者。

五、公共空间的代理战争

权利与责任的失衡不仅渗透进了私人关系和法律纠纷。它还通过一系列日常化的公共议题,渗进了卫生间、高铁车厢和社交媒体的评论区。在这些空间里,性别之间的张力不再以直接对抗的形式出现,而是被投射到一个个看似“中性”的公共服务争议上——卫生巾、厕位、谁来搬重物。

2022年9月,一位女性网友在微博发帖称自己乘坐高铁期间提前来月经,却未能在车上买到卫生巾。铁路12306当时的回应是:“高铁上卫生巾这类是不正常售卖的,属于私人物品。”这个回应引发了持续数年的争议。此后四年间,讨论几乎每年都会随着新事件重新回到热搜。2024年,长三角部分高铁线路率先提供卫生巾售卖服务。2025年5月,国货品牌自由点联合铁路部门启动了“高铁应急卫生巾”项目,覆盖全国二十六个省份的一百五十余组列车,在列车上免费提供应急卫生巾。2026年3月,北京等多地铁路局已确认开售卫生巾。

一个原本可以通过正常沟通渠道解决的公共服务问题,花了四年时间才在多数列车上初步实现。而在这四年里,相关的性别骂战从未停歇。

高铁作为公共服务提供方,售卖卫生巾等应急用品属于合理的服务升级,就像酒店提供洗漱用品一样,本身并不需要被赋予多么宏大的政治含义。这本来是一个商业性的服务问题,而不应该是一个性别战争问题。但当它被拖进性别叙事的战场之后,事情就变了味。赞成售卖或免费提供的人被说成“索取特权”,质疑免费方案的人被说成“敌视女性”。一个本可以理性计算、试点和调整的公共服务议题,被硬生生地劈成了“你支持女性还是反对女性”的站队题。

2025年5月部分列车试点免费发放卫生巾之后,一些接受者开始挑剔免费卫生巾的品牌不够好、原价太便宜、不是自己常用的牌子、“供应商是借机会打广告”。售卖不够,要免费;免费不够,要好品牌;好品牌也不够,要你常买的那个品牌。诉求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边界越来越模糊。

这种诉求升级的逻辑并不新鲜。权利诉求一旦进入“滚雪球”模式,就没有了自然终点。今天争取到了A,明天B就被重新定义为基本权利,后天C又成了不可退让的底线。每一步升级在逻辑上似乎都可以从前一步推导出来——既然应该售卖,为什么不免费?既然应该免费,为什么不能提供更好的品牌?既然可以提供更好的品牌,为什么不能确保每一个女性在任何时候都能获得她偏好的那一个特定品牌?这个逻辑链条的终点在哪里?公共服务与个人责任的边界又在哪里?

一个人需要为自己的生理需求承担最基本的准备责任。独立自主的成年女性这个身份,意味着一个人需要为自己可能遭遇的突发情况做基本的预备——随身带一包备用卫生巾,就像出门前看一下天气预报决定带不带伞。这不涉及任何性别压迫,这只是成年人对自己负责的基本行为模式。成年人不能一边声称“我是独立的、不需要被任何人照顾的成年女性”,一边又要求社会像照顾婴儿一样照料自己的每一项个人需求。独立意味着准备,意味着预判,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有能力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这是不分性别的成年人的基本素养。

公共厕所的争议具有相似的结构。根据中国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不应低于二比一,人流量较大的地区不应低于三比一。这一标准的制定,正是因为考虑到女性平均如厕时间长于男性这一客观的生理差异。从公共政策的角度看,这已经是向女性倾斜的资源配置。

但即便如此,仍然频繁出现女性在排队时直接占用男厕的现象,更有甚者在进入男厕后对正在如厕的男性进行拍摄和网络曝光。如果男性在女厕排队时占用女厕,毫无疑问会被全社会视为耍流氓;那么按照同样的逻辑,女性占用男厕并对正在使用男厕的男性进行攻击——这种行为为什么反而被某些人视为理所当然?若同一种越界行为仅因行为者的性别不同就得到截然相反的道德评价,那么平等已经让位于立场。

公共卫生间的厕位争议,折射出的问题超出了厕所本身。权利意识的健康觉醒,会让人更加敏锐地意识到他人的权利边界,因为你知道自己的权利需要他人的尊重,所以你也更加尊重他人的权利。权利膨胀则相反,它让人把自己的每一项需求都定义为不可讨论的基本权利,把任何不同意见都定性为“压迫”,把自己的便利置于他人的基本权利之上。

高铁卫生巾和公共厕所的争议,是观察当代性别话语运作机制的两扇绝佳窗口。当合理诉求与极端表达被捆绑在一起,少数极端声音制造话题、驱动热度、定义框架,绝大多数普通人要么沉默,要么被迫站队。那些只想推动高铁售卖卫生巾的正常女性,不得不看着自己的合理诉求被少数极端声音绑架——要求免费、要求好品牌、把所有反对意见打成“厌女”。这些声音在数量上可能是少数,但在声量上却轻易压过了那些只想好好说话的普通人。

六、“主义”的诱惑

如果仅仅是日常层面的权利失衡和公共空间的代理战争,性别对立的撕裂也许不会这么深。真正让裂痕加速扩大的,是一套越来越具有影响力的意识形态话语。它赋予了个体的怨恨以宏大的理论框架,把日常生活中零散的不适感整合成了一套完整的“觉醒”叙事。
先说一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我有一位大学女同学。坦率地说,我曾经对她抱有很大好感。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心里冒出来的念头很幼稚但很真实:“世间岂有如此女子。”我们在同一个学生部门共事,她的能力很强,逻辑清晰,处理事情果断,待人接物也妥帖。因为各种原因,我们之间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毕业后也偶有联系。我工作了,她继续读研。

某一天,我在她的朋友圈里看到她发表的言论,大意是女性权益长期被男性压迫侵占,得不到保障,农村宅基地权益就是典型例证。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对农村宅基地政策恰好有所了解。我当时给她发了几条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原文。
1992年4月3日,这部法律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此后在2005年和2018年两次修正,2022年10月3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面修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农村妇女的土地和宅基地权益,1992年原法第三十条就已经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换句话说,法律层面对农村妇女宅基地权益的保障,从这部法律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写在里面了。2022年的修订把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展和细化,明确列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收益分配、征收补偿和宅基地使用等事项,还要求在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补偿协议中列明享有权益的妇女。

她没有回应我发过去的条文。或者说,她没有以论据对论据的方式来回应。她可能已经在心里将我归类为“为父权制辩护的男人”。后来,她的毕业设计选题是女性权益相关的方向。

这件事让我困惑了很长时间。不是因为她的立场让我不舒服,而是因为我不理解:一个我亲眼见证过其智慧、理性和能力的人,一个接受过完整大学教育、系统学习过马克思主义的人,为什么会在一个有着明确法律保障、实际执行中也确实在持续解决的问题上,仍然坚持“女性权益被系统性剥夺”的叙事?为什么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在面对这种叙事时,似乎完全失去了说服力?

马克思主义教给她的工具——阶级分析、历史唯物主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什么在谈论性别问题时全部失灵了?

这个困惑缠绕了我很久。后来我慢慢意识到,这不只是她一个人的问题。这是一个具有时代特征的认知困境。这是一种新的教条主义。

当一个人反复被灌输“父权制是一切压迫的根源”“婚姻是对女性的制度性剥削”“所有男性都从性别不平等中获益”这些论断时,她学到的不是批判性思维,而是一种新的教条。当年那个教条叫“阶级斗争为纲”,如今这个教条叫“性别压迫为纲”。形式换了,逻辑结构还是一样的:世界被简化成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二元结构,所有复杂的社会现象都被塞进这个框架里,不符合框架的事实被忽略,与框架矛盾的事实被重新解释,证实框架的事实被反复放大。

这里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矛盾。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分析方法——阶级分析,与激进女权主义的核心分析方法——性别分析,两者在根本上是互斥的。马克思主义把社会最根本的矛盾归结为生产关系,而不是性别、种族这类身份属性。它强调的核心命题不是“男人压迫女人”,而是“资本压迫劳动”——在这个框架下,女性和男性劳动者同属于一个被压迫的阶级。而激进女权主义恰恰取消了阶级这个分析维度,用性别替代了阶级作为最根本的压迫轴线:所有男性都被视为“父权制的代理人”,不论他是工地上的农民工还是上市公司的CEO。

一个认真学习过马克思主义的人,按理说应该具备足够的理论工具来识别这种概念替换的谬误。但现实恰恰相反,很多人同时拥抱了这两套在根本前提下互相矛盾的话语。他们在不同的地方听到不同的“真理”,然后在社交媒体上把这些“真理”搅拌在一起,调制成一种混杂的、自我感觉良好的“觉醒”话语。

这种“觉醒”话语赋予了它的接受者三种很难拒绝的心理回报。

第一种是简洁的归因框架。你所有的不如意——找不到好工作、和男朋友吵架,甚至只是周末心情不好——都可以被归因为“性别压迫”。这种归因在心理上是极其省力的,因为你不需要理解复杂的劳动市场结构,不需要琢磨人际关系中的微妙动力,不需要学习任何关于心理健康的知识。你只需要记住一个万能答案:都是父权制的错。

第二种是道德优越感。“我是被压迫者,所以我在道义上高于压迫我的人”。它提供的是一种令人舒适的确定性:你在正义的一方,错的是别人。这种确定感是强大的,强大到足以让人在面对反面证据时也毫不松动——因为承认自己可能错了,不仅意味着承认自己的某个判断有误,还意味着放弃这种来之不易的道德制高点位置。

第三种是群体归属感。在一个传统共同体(家族、邻里、宗教团体)不断瓦解的时代,人们普遍渴望新的身份认同。激进女权叙事恰好提供了一个完整的身份系统:你不是一个人在迷茫,你是一个被压迫群体中的一员,有着千千万万的姐妹和你站在一起。你的愤怒是正当的,你的觉醒是值得骄傲的,你的每一次转发都是在参与一场伟大的历史运动。

这三种心理回报叠加在一起,产生了一种在功能上类似于信仰的东西。观点可以被新的事实修正,但信仰不行,任何反面证据都可以被信仰自身的逻辑消化掉。当一套叙事可以解释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情,无论出现什么反例,都能被它收编进去,它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被检验和讨论的命题,而是一个自我封闭的信仰系统。

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提出过一个著名的判准:一个理论要称得上是科学的,必须具有“可证伪性”。也就是说,必须存在某些可以想象到的观察结果,如果这些结果出现了,就能证明这个理论是错误的。

你说法律已经规定了男女平等?那是“形式上的平等,实质上的压迫仍然存在”;

你说女性在教育、就业方面的数据已经大幅改善?那是“父权制为了维持系统稳定而允许的有限进步”;

你说很多底层男性的处境比城市中产女性要艰难得多?那是“阶级问题归根结底也是父权制的问题”。

如果一个理论可以通过这种无限的退让和重解释来免疫于一切反面证据,那么它就不再具有告诉我们世界“是什么”的能力。它只能告诉我们世界“应该怎么看”,而且是以一种不需要证据的方式。

当然,指出极端性别叙事中存在不可证伪的教条主义倾向,不等于否定“父权制”作为一个分析概念的全部学术价值。在历史学和社会学中,父权制(Patriarchy)确实是一个有用的概念工具,用来描述某些社会中男性在制度和文化层面占据主导地位的现象。但任何概念都有其适用的边界。当一个概念被无限扩大——被拿来解释从司法判决到个人情绪、从经济结构到两性日常互动的所有现象——它就从分析工具变成了意识形态,从帮助我们理解世界的透镜变成了扭曲现实的有色眼镜。

七、为什么是他们?

如果极端性别叙事只是一套在逻辑上漏洞百出的意识形态,那么问题反而简单了。真正让人困惑的是另一个问题:为什么那么多受过高等教育、理应具备思辨能力的人,会成为这套叙事的忠实接受者和热情传播者?学历为什么没有自动转化为判断力?
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用“蠢”或者“坏”来回答。它涉及认知心理学的深层机制、社交媒体的传播结构、教育体系的结构性缺失,以及当代年轻人在意义感匮乏中寻求身份认同的精神需求。

先从认知心理学说起。确认偏误(Confirmation Bias)是所有人类共有的认知倾向:我们天然地倾向于寻找、记忆和接受那些支持自己既有观点的信息,而忽略、贬低和遗忘那些与之矛盾的信息。这不是道德问题,不是人们故意不诚实,它是人类大脑处理信息的一种惯性。我们的大脑喜欢一致性,厌恶认知失调。当遇到与既有信念相冲突的信息时,我们会感到心理不适,于是下意识地通过各种方式来消除这种不适:拒绝接受新信息,寻找新信息中的漏洞,贬低信息来源的可信度,或者调整自己的记忆来维持原有信念的完整。

确认偏误在高知群体中不仅不消失,有时反而更加顽固。为什么?因为高知群体通常更擅长论证和辩论,而这种能力一旦被拿来为既有信念辩护,而不是被拿来追求真相,就会变成动机性推理(Motivated Reasoning):不是根据证据推导结论,而是先有了结论,再调动全部智力资源来为这个结论寻找证据、反驳相反的论据。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可以比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更加娴熟地为自己的偏见构建看似严密的论证,更加巧妙地挑选和使用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更加不动声色地忽略和歪曲不利的证据。

这就解释了高学历为什么并不必然带来理性和客观。知识和逻辑是工具。它们可以用来追求真理,也可以用来捍卫偏见。一个人的学历再高,如果缺少反思自己信念的意愿和能力,如果没有养成“先证据后结论”的思维习惯,那么他的知识和逻辑能力只会让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走得更坚定。

在确认偏误的基础上,社交媒体的算法推荐机制提供了一个完美的放大器。当一个人在抖音、微博或小红书上点赞了一条带有激进性别叙事色彩的内容,算法就会判定此人对这类内容感兴趣,然后源源不断地推送更多类似的内容。点赞的激进内容越多,算法推送的内容就越激进。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时间线上就几乎只剩下了“男性原罪”“父权压迫”“女性觉醒”这一类信息,相反的观点完全消失。这就是信息茧房——你听到的都是自己声音的回声,你看到的都是自己信念的倒影。

在这样的环境中,极端观点会越来越极端。因为看不到反驳,看不到反例,每天接触到的都是和自己观点高度一致的人,他们不断地互相确认、互相强化,身处其中的人会形成一种错觉:所有人都这么想;那些不这么想的人,要么是既得利益者在维护特权,要么是被洗脑了,要么是蠢。信息茧房从来不挑性别——男性圈层里同样生长着把女性概括为逐利者、虚荣者和不可信者的极端叙事,两边都在自己的回声室里经历着相同的放大过程,都觉得自己只是在陈述事实,彼此看到的却是两套经过算法筛选的、截然不同的“事实”。
这里必须区分两组不同的概念。法律文本与法律实施之间有距离——农村妇女的宅基地权益写在法律里,不等于它在每一个村庄都得到了落实。反过来,个案中的权益受损,也不等于全体男性共同策划了一场对女性的集体剥夺。把文本当作现实的全部,与把个案当作制度本质的全部,是两种方向相反但性质相同的认知错误。真正该追问的是:成员身份怎样确认?违法的村规民约怎样纠正?登记中的遗漏怎样救济?当讨论者只引用符合既定立场的故事,不区分家庭分工、劳动市场、社会保障和个人选择这些不同层次的因素时,“压迫”就成了省略调查的捷径。

高等教育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复杂而微妙的角色。它提供概念,却不能保证概念总被谨慎地使用。女性研究、性别研究和文化研究确实揭示了长期被忽视的经验,也为反歧视提供了重要的分析工具。但任何工具一旦脱离证据的约束,都可能变成套解万物的模板。“父权制”“性别建构”“男性凝视”“交叉性”——这些术语原本各有其学术边界和适用条件。当它们进入短视频和社交平台之后,边界最先被剪掉,剩下的是几个听起来足够有力、足够愤怒的词。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这些理论框架的跨语境迁移。当代性别研究中的许多核心概念和命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从西方——尤其是美国——的特定社会历史语境中产生的。美国的种族问题、性别问题有其独特的脉络:奴隶制的遗产、种族隔离的创伤、第二波女权运动的特定历史轨迹。这些问题在中国的语境下有着完全不同的历史背景、制度框架和现实表现。当这些理论被不加批判地移植到中国的大学课堂和网络空间时,它们很容易变成一种可以套用在任何事物上的万能模板。学生们不需要去调查中国女性的真实处境,不需要去研究中国的法律和政策变迁,不需要去了解中国性别平等的具体实践——只需要学会用这套学术话语来发言,就可以显得很“深刻”、很“进步”。

但更根本的问题在于我们的教育体系本身。从小学到大学,中国的教育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以知识灌输为核心。学生被训练去记忆标准答案、复现教材内容、在考试中取得分数。但很少有课程系统地教他们如何识别逻辑谬误,如何评估证据质量,如何区分相关与因果,如何检验一个理论的可证伪性。他们可能背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句话,但几乎没有人教过他们这句话在面对一个具体问题时到底怎么用。他们可能学过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但学完之后只知道在试卷上写“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而不会在刷到一条充满情绪动员的短视频时暂停一秒钟,想一下:这个论断忽略了哪些变量?预设了什么未经检验的前提?论证链条中是否有逻辑跳跃?

媒介素养的缺失同样触目惊心。大多数人不知道社交媒体算法是如何运作的,不知道信息茧房是怎样形成的,不知道如何辨别蓄意制造的误导性信息,不知道情绪是怎样在平台上被系统性操纵的。他们把自己时间线上看到的内容当作世界的全貌,把经过算法筛选和放大的极端案例当作普遍现实,把网红和营销号精心编织的叙事当作真相。

这不是某一个具体的人的错。这是一种结构性的缺失。但当这种缺失叠加上了信息时代的传播特征,后果就变得格外沉重。

在注意力经济的时代,传播速度存在着一种残酷的不对称。理性分析需要交代概念、展示证据、讨论反例、界定适用边界,读者需要停下来,把几段话连在一起理解。极端口号只需要一张图片、一行字幕或几秒钟的视频,情绪已经替它完成了大半说服工作。一条逻辑严密但需要三十分钟才能读完的深度分析长文,在传播力上完全无法与一句九个字的情绪化口号抗衡。要说清楚“把所有男性称为潜在罪犯在逻辑上是错误的”,需要从统计学、法学、社会学等多个维度展开论证,至少几千字的篇幅。而要说“男人都是潜在强奸犯”,只需要一条微博,九个字。

前者需要读者静下心来消化。后者提供的是即时的情绪刺激——在看到这句话的瞬间,情绪已经被调动了,要么愤怒,要么共鸣,要么两者皆有。至于这句话是对是错,反而成了次要的问题。

同时,主流平台的内容推荐机制天然倾向于推送高互动率的内容,而情绪化、极端化、具有争议性的内容恰恰拥有最高的互动率。温和理性的讨论可能只被看了一眼就划走,怒气冲冲的控诉却让人停下来、评论、转发。算法记录下这些行为,然后推送更多类似的愤怒。商业力量也很乐意接手这种冲突——愤怒和恐惧比平静更容易变现,部分账号便选择极端标题、切割语境、反复推送最刺激情绪的内容。久而久之,连最初真诚关心性别平等的人也可能被推向更响亮、更极端的位置。流量拿走了收益,成本却由社会信任承担。
还有一个更深的心理维度:身份认同。在青年时期,身份认同的形成是核心的发展任务——年轻人需要回答“我是谁”“我站在哪一边”“我的人生有什么意义”这些根本性的问题。激进女权叙事之所以对一部分年轻女性有强大的吸引力,原因之一就在于它提供了一个现成的、完整的身份认同框架。它告诉她们:你是一个女性,这是你最重要的身份;你属于一个被压迫的群体,你所有的烦恼、痛苦和不顺遂都可以被归结为“父权制”的压迫;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千千万万的姐妹与你同在;你的愤怒是正当的,你的反抗是正义的,你的觉醒是值得骄傲的。

这种身份认同所提供的力量感是真实的。它让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感到迷茫、无力、孤独的年轻人,突然获得了一种道德上的崇高感和历史使命感。她不再是一个为论文焦虑、为感情烦恼、为就业发愁的普通女生——她是反抗压迫的战士,是女性觉醒事业的一分子,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力量。这种意义感具有强大的黏性:放弃它,不仅仅是放弃一个观点,而是放弃一个身份、一个群体、一个意义世界。正因如此,理性的反驳常常显得苍白无力——你反驳的不是一个可以冷静讨论的命题,而是一个人的身份根基。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群体认同还会进一步引发内群体偏好和外群体偏见。一旦一个人将自己归入某个群体,就会倾向于正面评价群体内的成员,负面评价群体外的成员,对群体外部的批评更加敏感和敌视。这种群体心理会持续强化极端立场,因为温和的立场在群体动员中往往被视为“不坚定”“妥协”“背叛”,而极端和强硬则被视为“有勇气”“有原则”。

当一个群体中的个体面临这种内部压力时,即使她内心对某些极端表述有所保留,也很难公开表达。因为一旦表达,就可能被自己的群体贴上“叛徒”的标签。这种沉默的螺旋一旦形成,极端声音就会在群体内部获得不成比例的支配地位,而沉默的大多数则被迫在公开场合站队或噤声。

八、法律的结构与缝隙

性别平等不能只靠道德呼吁,也不能只靠理性辩论。它需要一个坚实的制度基础。而中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在国际比较中并不落后。问题不在于有没有法律,而在于法律在被写下来之后,走过了怎样一条从文本到生活的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写得很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这是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的宪法依据。

在宪法之下,一整套法律网络从不同维度构建了性别平等的保护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首次颁布,2005年和2018年两次修正,2022年全面修订——条款越来越细化,保障力度越来越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确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事前的司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禁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保障妇女平等的土地权益。

从法条文本的角度看,中国在性别平等方面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这是有具体条款和制度安排作为支撑的法律现实。但法律的生命不在于被写下,而在于被实施。纸面上的平等要转化为生活世界中的平等,从来不是一个自动完成的过程。

在法律执行层面,确实还存在各种问题。农村妇女的宅基地权益在基层可能被不合理的村规民约侵蚀,职场中的隐性性别歧视难以取证和纠正,家暴案件中的举证困难导致很多受害者求助无门,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造成的实际障碍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制度性补偿。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困难,需要持续推动解决。

但如果因为执行层面的困难就否定整个法律框架的存在和进步,那就是一种严重的认知偏差。法律进步是社会进步的基础设施——它不完美,但有和没有是本质的差别。中国女性从百年前普遍的缠足、失学、包办婚姻,走到今天高等教育女生比例过半、劳动参与率位居世界前列、在各行各业都作出了卓越贡献,这条路上,法律框架的每一次完善都扮演了不可替代的角色。把已经取得的进步一笔勾销,和把仍然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是两种方向相反的扭曲,但它们同样经不起事实的检验。

事实上,在保护妇女权益的执法和司法方面,进步正在发生。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数量逐年增加。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发布典型案例,明确保护出嫁女、离婚妇女等群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在就业性别歧视领域,已经有女性劳动者通过诉讼成功维权的先例。这些具体的司法实践,比一万句“打倒父权制”的口号更能切实改善女性的处境。

从法律上的平等到事实上的完全平等,确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事实平等最难绕开的障碍,是如何在社会层面公平分担生育成本。女性因为怀孕、生育和哺乳,在职业发展中确实面临特殊困难。产假、哺乳假和育儿假制度在持续完善,但成本目前仍然较多地落在女性和具体用人单位身上,这造成了用人单位规避招聘女性劳动者的经济动机。禁止就业歧视必须严格执行,但只靠禁止是不够的——生育保险的社会统筹、零至三岁公共托育服务的普及、父亲育儿责任的制度性鼓励和财政支持,都需要共同跟进。把全部责任归结为“男性压迫”,无助于把生育成本公平地社会化;而只谴责某个具体招聘者,也改不掉背后的激励结构。这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不是一个道德谴责问题。

制度之外,还有观念的惯性。“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在一些家庭中仍然有影响:教育资源可能向男孩倾斜,家务和照护工作更多压在女性身上,也有不少男性把带孩子视为“帮忙”而不是分内之事。改变这些习惯需要男性真正参与家庭劳动,也需要社会停止嘲笑那些顾家的、温和的、愿意示弱的男性。妖魔化无法教会一个人分担责任,具体而公平的家庭协商才有可能。而性别刻板印象同时束缚着两边——它在对女性说“你不适合学理科”“你应该温柔顾家”的同时,也在对男性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你必须养家”“你不能示弱”。只反对前一组刻板印象而心安理得地继续使用后一组,解放便只完成了一半。

九、看不见的基础设施

让我们回到文章开头那个画面:凌晨两点的城中村,女骑手拎着麻辣烫,穿过曲折的巷子,敲开一扇陌生人的门。

她之所以敢这么做,不是因为她天真,不是因为她读了什么女性主义宣言,不是因为她随身携带了什么防身武器,不是因为在某个指挥中心里有一群警察正在实时监控着她的行进路线。她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在她的生活经验中,有一件事被反复验证了无数次:绝大多数情况下,那些她经过的男人,什么都不会对她做。

这份“什么都不会做”,太重了。

它重到支撑起了整个夜间经济——外卖、网约车、夜班护士、深夜加班的通勤者、凌晨赶路的旅人。它重到构成了现代都市生活中那个最基础的、最不被注意的背景条件:陌生人之间那种不必言说的、彼此无害的默契。它重到一旦开始松动,整个社会都会从那些最不起眼的裂缝处开始崩塌。

这种安全感不是任何人施舍的恩赐,也不是某种悬在天空中的抽象“权利”。它是一种协同产物——由数以亿计的不相识的普通人,通过每一天的选择和克制,共同编织起来的一张大网。法律划定了底线,警察提供了暴力威慑,摄像头增加了犯罪成本。但在这三者覆盖不到的绝大多数时空里——在那些没有警察的巷道、没有摄像头的拐角、没有人证物证的私密空间里——维持秩序的,是那个更脆弱也更根本的东西:人们心中被内化的道德共识。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一个多世纪前区分了“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前者以血缘、地缘和情感纽带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建立在长期重复交往之上;后者以契约、规则和理性计算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建立在制度和程序之上。中国社会在过去几十年里经历了从前者向后者的剧烈转型。传统熟人社会中的信任机制(宗族、邻里、单位)在逐渐解体,而现代社会所依赖的陌生人信任系统仍在建设之中。涂尔干所说的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的转型,在中国被压缩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其摩擦和阵痛不可避免。

现代社会的规模越大、分工越细、流动性越高,就越依赖于普遍的陌生人信任。一种对他人善意的默认预期,对规则被普遍遵守的信心,对秩序不会突然崩溃的假设。弗朗西斯·福山在《信任》一书中将信任视为一种关键的社会资本,认为一个社会的信任度高低直接影响其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建立这种信任需要几代人的持续努力,但消耗它可能只需要短短几年。

那张安全网正在被消耗。

消耗它的,不只是男性群体中的少数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始终存在,任何社会都有。消耗它的,是当诬告被轻描淡写、当善意被嘲讽为“爹味”、当几亿没有参与犯罪的普通男性被反复放到道德审判席上时——那些男性心中逐渐熄灭的那一点朴素的热情。他们不会转而去犯罪。犯罪的代价太高了,不值得。但他们可以选择后退:不主动帮助陌生女性,不和女性单独共处一个封闭空间,看到女性遇到麻烦时低头看手机假装没看见,在需要挺身而出的时刻犹豫片刻然后走开。

这种后退不需要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它只需要收起那份没有被任何合同规定过、没有被任何法律强制过的——多余的善意。

这不是假设。这是一个已经在发生的趋势。在一个合作无法获得积极反馈、善意可能带来麻烦、帮助可能招致反噬的环境里,停止合作是每一个理性个体的占优策略。

美国学者卡斯·桑斯坦在《谣言》一书中分析了信息传播的三大机制:信息流瀑、群体极化和偏颇吸收。这三者在性别议题的传播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信息流瀑一旦启动,当足够多的人开始接受“男性都是潜在威胁”这个叙事,后续接收者就会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倾向于接受它,而不是独立判断其真伪。

群体极化使得持有相似立场的人在互相交流之后观点变得更加极端。

偏颇吸收使得人们按照自己既有的立场选择性地解读信息,接受激进叙事的人把所有男性犯罪的新闻都当作“男性原罪”的证据,把所有反驳都当作“厌女”;反过来,对极端女权叙事有抵触的人,则把所有女性权益的诉求都当作“打拳”。

双方都在自己的信息茧房里越来越确信自己绝对正确、对方绝对错误。

这就是社会信任崩塌的渐进性。它不像一座大桥的倒塌那样发生在一声巨响之中。它更像是土壤的流失,每一场暴雨冲刷掉一小层,每一阵大风卷走一小撮,平时没有人注意,等到发现的时候,脚下的土地已经薄得撑不住任何重量了。

如果这张安全网上出现了足够多的破洞,最先从洞里掉下去的会是谁?不是那些坐得起私家车、住得起高档小区、雇得起保镖的女性。是那些必须坐末班公交回家的打工者,是那些必须在深夜独自走夜路穿过城中村的送餐员,是那些没有议价能力、只能接受夜班安排的底层女性。她们不能选择不出门,不能选择不工作,不能选择不在深夜经过那些没有路灯的巷道。她们的安全,比任何人都更依赖那张看不见的、由陌生人的善意编织成的网。

正如博主在他视频的结尾所说的:“这种共识一旦被性别战争给彻底消耗掉,最后受到伤害的就是底层女性。不信可以看一下我们隔壁的印度。”

印度不是一个用来吓人的鬼故事,它是真实存在的。根据印度国家犯罪记录局的数据,2023年印度登记强奸案件超过四万起,平均每天约一百一十名女性遭受性暴力侵害,而这些仅仅是报案的数据。考虑到印度性犯罪的报案率极低,实际数字要高得多。2012年新德里黑公交轮奸案震惊世界之后,印度修改了法律、设立了快速法庭,但定罪率仅约百分之二十七。

当然,各国强奸案的统计口径差异巨大——瑞典的报案率全球最高,但没有人会认为瑞典是女性最不安全的国家。印度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某一个统计数字,而在于一种更深层的文化毒素:在相当一部分人的观念中,女性的身体不属于她自己,对陌生女性实施性暴力并不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事;而太多旁观者在女性受害时选择沉默和远离——因为他们不觉得这是自己的责任。

中国目前的社会治安状况远好于印度,这一点毫不含糊。但“好”与“坏”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社会信任的崩塌是渐进性的,它的可怕之处恰恰在于它的无声,不是你某天早上醒来突然发现世界变了,而是你每次原谅一个诬告者、每次嘲笑一个善意的人、每次在网上对一个没有做错任何事的群体进行集体审判时,信任的基石就会被削掉一层。等到厚度不够了,塌方就来了。

十、重建的可能

文章写到这里,读者大概在等一个“怎么办”。坦率地说,我没有一个完整的方案。如果有人告诉你他有一个完整的、现成的、包治百病的方案,你最好保持警惕,复杂的社会问题从来不是靠一张蓝图就能解决的。但我可以试着说出一些我认为重要的方向。它们不是答案,是我认为的可能指向答案的方向。

第一个方向是法律框架的持续完善与执行。承认中国在性别平等法律体系建设上已经取得的成就与承认法律实施中仍然存在的诸多困难,这两件事不矛盾。农村妇女宅基地权益在基层被侵蚀,需要的是更有效的法律监督、更畅通的救济渠道和更有力的普法宣传,而不是“打倒父权制”的口号。职场隐性性别歧视,需要的是更完善的证据规则和更便捷的举证机制,而不是把全体男性预设为敌人。生育成本的社会化分担,需要的是公共财政的持续投入和制度设计的精细调整,而不是把生育说成“男性对女性的亏欠”然后索要赔偿。把每一个具体问题从宏大的意识形态叙事中剥离出来,还原为可以被分析、被讨论、被解决的具体制度问题,这是重建理性和信任的前提。

第二个方向是教育。这不是一个短期内能看到成效的方向,但它可能是最重要的方向。中国的教育体系需要补上批判性思维训练这块短板。学生需要被系统地教授如何识别逻辑谬误,如以偏概全、虚假两难、循环论证、稻草人谬误、举证责任倒置。不只是作为逻辑学课本上的名词解释,而是作为可以在刷到一条短视频时自动激活的思维惯性。他们需要被训练如何评估信息来源的可信度,如何区分“相关”与“因果”,如何识别一个理论是不是已经被自己预设的结论锁死。媒介素养教育同样迫切,在这个算法主导信息分发、情绪驱动内容传播的时代,知道“我为什么看到这条内容”和知道“这条内容是否属实”是同等重要的能力。

第三个方向是理性声音的自我保存和持续发声。在注意力经济的逻辑下,理性分析在传播速度上永远比不过情绪口号。这是一个令人沮丧但必须面对的现实。但传播速度的劣势不等于存在价值的劣势。那些愿意进行复杂思考的人——无论男女,不能因为在传播战中节节败退就选择沉默。如果你看到一篇认真分析性别议题的文章,转发它;如果有人在评论区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而不是回应论点,指出来;如果一场讨论正在从说理滑向站队,把话题拉回来。这不是为了“站队”,不是为了“赢”,而是为了让理性的声音不至于在情绪的洪流中彻底消失。沉默的大多数不应该永远沉默。如果所有理性的人都选择闭嘴,公共空间就真的只剩下最极端的声音了。

第四个方向是区分“主义”和“人”。批判极端女权叙事中的逻辑谬误和教条主义倾向,不应当滑向对女性群体的整体攻击,那样的攻击恰恰把批评者变成了自己所批评的对象。同理,反对极端男权言论,也不应当否定男性表达自身困境的合理性。一个人可以在批判某种“主义”的同时,尊重持不同意见者作为人的基本尊严。一个人可以在指出某项诉求不合理的同时,承认对方可能确实经历过真实的痛苦。在任何一个充满对立和仇恨的公共讨论空间中,第一个恢复人性化视角的人需要极大的勇气。但总得有人迈出这一步。

第五个方向——也许是最实际的一个,是在具体的人际关系中率先重建信任。不要等到社会大环境变好了才去信任身边的人。现在就可以。如果你的伴侣、朋友或家人对性别议题持有与你不一致的看法,试着理解对方的想法是从哪里来的,而不是急着驳倒对方。真正牢固的信任从来不依赖于某种宏大叙事的“正确性”,它依赖于每一次具体互动中的真诚与尊重。两个具体的、活生生的人坐在一起好好说话,胜过一万条社交媒体上的站队宣言。

第六个方向是制度性地保护善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好人法”条款豁免了善意施救者的民事责任,但法律条文的保护与实际的安全感之间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社会需要更具体的制度安排来降低“做好事”的成本和风险,明确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和保护程序,对诬告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严格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和“无罪推定”原则。一个健康的社会应当让善意的人不必为自己的善意付出代价,让勇敢的人不必为自己的勇敢蒙受冤屈。这不仅是对好人的保护,也是对社会信任基础设施的维护。

关于理想社会,我不想描绘一个完美的乌托邦。但我心中有一个大致的方向:一个女骑手可以在凌晨两点安全地穿过任何一条街巷。这种安全不依赖于“所有男人都通过了背景审查”,这在开放社会中不可能做到;也不依赖于“每个女人都随身携带防身武器”,人人随身携带武器反而会滋生暴力与犯罪。它依赖于一个被广泛内化的社会契约:绝大多数拥有体力优势的人,不愿意成为施暴者,也不愿意与施暴者站在一起。

在这个方向所指向的社会里,女性可以在职场上平等竞争,升迁取决于能力和业绩而不是性别。男性也可以从事传统上被认为是“女性领域”的工作而不因此受到嘲笑。婚姻是两个独立个体基于自愿的合作关系,彩礼回归“礼”的本义,家务和育儿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当一个普通男性看到街头发生暴力时,他本能地想要介入,不是因为“必须展现男子气概”的社会压力,而是因为“不能容忍暴力”的道德自觉。他不用担心自己的善意被误读、被反噬,因为他相信社会和法律会保护一个向他人施以援手的人。性别议题可以在公共领域被理性地讨论:一个人可以批评某个具体的女权观点而不被贴上“反女权”的标签,一个人也可以支持性别平等的原则而不被贴上“女拳”的标签。

你可能觉得这是理想主义。是的,它确实是。但人类社会中那些最珍贵的东西——信任、善意、公正、自由,最初都是从“不现实”的理想开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曾经也是一个“不现实”的理想,女性拥有选举权曾经也是一个“不现实”的理想,废除奴隶制曾经也是一个“不现实”的理想。“不现实”不等于不值得追求。问题从来不是“这个目标现实吗”,而是“如果我们往这个方向走,我们能走多远”。

十一、凌晨两点的门

写到最后,我想回头再说说我那位同学。

坦率地说,这篇文章的深层动力之一,是一份持续多年的、隐隐的不解和惋惜。我们曾经是可以交流的,一起讨论活动方案,在食堂里聊毕业后的打算,在离开学校前互相祝福前程。但现在不是了。也许这篇文章永远不会被她读到。也许即便读到了,她也会将其归类为“又一个男人在为自己的性别辩护”。对此,我已经不抱什么期望。但我还是要写。不是为了说服她,而是为了整理我自己,把那些在脑子里盘旋了好几年的问题,一条一条地扎扎实实地理清楚。

我相信她不是坏人。我相信她真心觉得自己在追求正义、在为女性发声。我甚至相信,她从这种“觉醒”中获得了她所需要的意义感和力量感。但我同时也相信,如果她愿意走出那个信息茧房——哪怕只是一小步,她迟早会发现:现实比她所接受的那套叙事要复杂得多,也要温暖得多。大多数男性不是野兽。大多数男性对女性抱有基本的善意和尊重。两性之间的关系,不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
但“走出来”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它意味着你要怀疑自己曾经坚信不疑的东西,意味着你可能要脱离那个给予你认同感和归属感的群体,意味着你要承认自己可能被误导过。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不是每个人都能完成。但如果我们真的想要一个更好的社会,而不是仅仅想要“赢”,这种痛苦就是值得的。

我也想到历史教给我们的那些基本事实。中国女性从缠足、失学和包办婚姻中走出来,走到今天可以在高等教育中占据半壁江山、可以在各行各业中担当重任,这条路走了不过百余年。进步是真实的,也是巨大的。同时,那些尚未解决的问题——职场天花板、生育代价、家务分配的不均衡、基层执法中的性别盲区,也是真实的。成绩与缺口可以同时存在,它们不会互相抵消。真正成熟的态度不是只看到其中一面,而是同时容纳两者:承认已经走过了多么远的路,也承认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德国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在二战后的《罪责论》中区分了四种罪责——刑事罪责、政治罪责、道德罪责和形而上学罪责,并且明确反对将罪责笼统地归为“全体人民的集体罪责”。他认为,即使在反思纳粹德国的罪行时,也必须区分领导人与普通民众的不同责任层次,坚持罪责自负的原则。如果我们在面对二十世纪最黑暗的政治罪行时,都能够克制住将整个民族钉上耻辱柱的冲动,那么我们在面对两性之间的日常矛盾和结构性不公时,又有什么理由让几亿普通男性为一小部分犯罪分子的行为承担集体罪责?

法律上有“无罪推定”,道德上也应该有类似的审慎。一个人,无论男女,都不应该因为他所属群体的某些成员的行为而被预先剥夺个体的清白。这种审慎不是对罪行的姑息,不是对受害者的冷漠。它是对“正义”这个概念的认真。正义要求我们惩罚真正的施害者,而不是惩罚恰好与施害者共享某个身份标签的无辜者。同理,女性的恐惧是真实的,她们在日常生活中遭遇的骚扰、歧视和暴力也是真实的。这些真实的痛苦需要被看见、被承认、被认真对待。但看见真实的痛苦,不等于接受任何一种解释这种痛苦的理论。痛苦是数据,理论是对数据的解释,数据和解释之间,永远隔着一段需要证据和逻辑来填充的距离。

博主在他视频的结尾说的那句话,我用它来作这篇文章的结尾:“这种共识一旦被性别战争给彻底消耗掉,最后受到伤害的就是底层女性。”

他说的“共识”,就是这件被所有人当作理所应当的事:绝大多数男人不愿意成为施暴者,也不愿意和施暴者站在一起。这份共识是隐形的,是脆弱的,是不能被任何法律条文和警察力量完全替代的。它是几千年来人类从血腥的丛林状态中一点一点挣出来的文明成果。它不是男人的恩赐,也不是女人的乞求。它是所有普通人,男人和女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通过克制、忍让和偶尔的挺身而出,共同维护着的一种脆弱的、不可替代的文明秩序。

如果我们把它消耗光了,没有人能独善其身。门内的男人打开门接过麻辣烫的时候,他不应该被预先当作一头随时可能扑上来的野兽。门外的女人递过餐盒转身离开的时候,她也不应该为自己的安全而恐惧。

凌晨两点,一扇门打开,一双手递过一份热饭。这不过是大都市里每夜都在发生的、最不起眼的陌生人之间的交往。而正是这样千千万万个不起眼的瞬间,托住了我们所有人的生活。

这就是文明。这就是我们应该守护的东西。


2026年7月26日凌晨04:44

本文首发表于个人博客,文中所有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



©

comment 评论区

添加新评论

face表情



  • ©2026 bilibili.com

textsms
内容不能为空
昵称不能为空
email
邮件地址格式错误
web
beach_access
验证码不能为空
keyboard发表评论


star_outline 咱快来抢个沙发吧!




©2026 银泪幽痕



Theme Romanticism2.2 by Akashi
Powered by Typecho